根据《河南师范大学“优课优酬”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师大教〔2022〕10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优课优酬”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本科生课程
二、评选条件
(一)教师师德高尚,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主讲教师当学期主讲一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教书育人成效和“课程思政”工作显著。“优课优酬”奖励的申报主体是课程主讲教师或课程教师团队的负责人。
(二)申报“优课优酬”奖励的课程,要求教学档案齐全。
1.理论课程及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教学档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堂设计)、课件、学生成绩登记册、作业、实验报告、试卷及试卷分析等。
2.集中开展的实践(实习)环节教学档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实践(实习)指导记录、实践(实习)报告等。
(三)课程教学效果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者可申请“优课优酬”奖励。理论课程及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综合评价由校级督导、同行督导、学生评价等组成;集中开展的实践(实习)环节综合评价由学生评价、过程管理评价、实践环节教学设计评价等组成。
(四)主讲教师或教师团队成员有下列业绩之一者,申报“优课优酬”奖励时可优先推荐。
1.拟申报“优课优酬”奖励的课程入选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本科高校课程思政样板课程等);
2.授课教师团队中,有国家级教学名师或中原名师或省部级教学名师或省部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
3.授课教师或教师团队成员主编有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1部(含)以上并已正式出版;
4.授课教师或教师团队成员主持完成的教改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5.授课教师或教师团队成员是省级及以上基层教学组织(教学团队)的负责人;
6.授课教师或教师团队成员是省级及以上教学平台的负责人;
7.授课教师或教师团队成员在教学技能竞赛、课堂教学创新比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五)授课教师或教师团队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优课优酬”奖励。
1.每学期调停课学时数超过所授课程总学时数的10%者;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者;
3.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4.发生教学事故者;
5.在年度三方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中有成绩不合格者;
6.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7.所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不合格,被上级部门通报者;
8.监考不负责任并造成不良后果者;
9.在学校教学检查过程中被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违背教学底线规定者。
(六)优先鼓励实行集体备课、教考分离的课程参评。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主讲教师或课程教师团队负责人根据课程教学基本情况填写《河南师范大学“优课优酬”奖励申报表》(附件1),并将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教学设计)、课件等教学档案一并上报学院(部),学生成绩登记册、作业、实验报告、试卷及试卷分析等其余教学档案可于完成授课后提交。
(二)学院(部)审核汇总
学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写《河南师范大学“优课优酬”候选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在本单位内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告,作为本学期的“优课优酬”候选课程,接受广大师生观摩和随堂听课,校督导组、同行督导重点对所报课程进行督导听课。
(三)学院(部)初评
下学期开学初,学院(部)对本学期申报“优课优酬”奖励的课程综合评价结果进行汇总,根据本学期学院(部)开设门次数的前30%(含)的比例进行初评,公示后报送教务处。课程教学效果综合评价优秀率不足30%的学院(部)可据实推荐。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奖励名单确定及公布
教务处对各学院(部)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交评审专家组确定“优课优酬”奖励名单并公示,总体获奖比例控制在学院(部)推荐总门次的1/3。公示无异议后,将奖励名单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发文公布。
四、材料提交
各学院(部)请将以下材料于9月17日下午18:00前将下方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文渊楼217,材料电子版整理到以学院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中,通过下方链接上传。
(一)《河南师范大学“优课优酬”候选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
(二)学院公示网页截图1份。
上传链接:https://file.htu.edu.cn/u/d/6bb81d810e024fbfa49c/
注:上传时请选择“上传目录”功能,可直接上传整个文件夹,无需压缩。
五、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优课优酬”奖励将作为学院(部)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专业建设的重要指标,鼓励学院(部)为获得“优课优酬”奖励的课程追加院(部)级奖励。
联系人:连亚锋 联系电话:0373-3329308
3.河南师范大学“优课优酬”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