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部)需加强成绩录入管理工作,要求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学生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可申请复核上学期课程成绩,其他时间不得变更。
3.学生如对成绩有疑问,请向任课教师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任课教师同意后,由课程所在学院(部)组织查卷。若成绩确实有误,查卷人员需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签署意见后,连同《成绩复核申请表》(详见附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更改。
1.各学院(部)需加强成绩录入管理工作,要求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学生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可申请复核上学期课程成绩,其他时间不得变更。
3.学生如对成绩有疑问,请向任课教师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任课教师同意后,由课程所在学院(部)组织查卷。若成绩确实有误,查卷人员需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签署意见后,连同《成绩复核申请表》(详见附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