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培育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书卉发布时间:2025-09-29浏览次数:10

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252号)要求,决定开展河南师范大学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培育对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高校,从在职的专任教师中遴选50名德才兼备、教学水平突出、科研能力较强的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培育对象。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涉外法治等服务河南省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优先支持基层教学一线教师和青年骨干教师。

我校推荐名额为3人。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优良。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为人师表,立德树人成效显著,无任何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记录。

2.教学一线经验丰富,育人成果突出。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六学年主讲课程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且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至少一门课程。

3.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力突出。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限主持人);担任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精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项目负责人;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或出版教学研究专著;在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等方面有显著创新,教学效果广受学生好评,同行认可度高。

4.团队建设与科研能力并重。能有效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年轻教师成长;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能有效反哺教学,实现教研相长。

现任校级党政领导(含副职)不得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不得申报。

具体遴选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与院系初核。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交《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培育对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含教学工作量证明、获奖证书、项目立项书、论文专著等)。学院(部)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和初步遴选,重点考察申报人的师德师风、教学业绩、改革成果等,提出推荐意见。

2.校遴选推荐。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资深教授组成的遴选工作小组,按照遴选条件和指标体系,对各学院(部)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校级推荐名单。推荐名单教务处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填写《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3.省教育厅评审公示。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重点考察人选的师德风范、教学能力、教学梯队建设、科研学术水平等,公平公正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省教育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材料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时间发现问题即取消资格。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部)10916:00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需排序推荐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材料报送至文渊楼207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

1.候选人推荐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版,见附件3)

2.每名申报人的个人材料(每人1袋,袋内含以下材料)。纸质材料:《申报表》5份、附件支撑材料合订本(附目录与页码,按顺序装订)1份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单位在职证明(人事部门出具),学院(部)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学院盖章),申报表所列成果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教学项目、获奖证书、论文专著、课程立项等),近六年教学工作量证明(教务部门盖章),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教学效果佐证材料(可选)。电子材料:电子照片(蓝底,JPG格式,比例5:4,分辨率1200×960,大小2M以内,文件名:XX大学-申报人姓名),现场教学录像(MP4格式,20分钟以内,≤500MB,文件名:姓名+课程名称)。

3.材料装订与格式要求。所有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支撑材料需编制详细目录,标注页码,复印件清晰可辨;教学录像与照片符合格式与大小要求,确保可正常播放与显示。

 

联系人:郝晓燕  刘书卉  3326194

 

 

    附件:1.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遴选指标体系

          2.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培育对象申报表

          3.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教务处    

2025年9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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