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材的选用管理,保障教学运行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高〔2020〕435号)及《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师大教〔202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用范围
本次教材征订涵盖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包括教师学生用书和教学用书。
二、选用填报
(一)填报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19日
(二)教材填报。登录教务系统→点击“个人事务”→点击“教材填报”→找到对应的课程→点击“填报图标”→进入填报界面。填报时可选择“选用教材”,或“沿用教材”。如教务系统中无可用教材,需填写“新增教材”,提交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教材填报。

(三)讲义选用。若无符合我校教学实际的教材,可选用教师自制讲义代替,并在教材填报中,填写“不使用教材”。讲义需报开课单位所属党委(党总支)或审批。

(四)教师用书。教师用书不再统一提供。如任课教师需要订阅教材,可在“教师用书”中填报,教材费用由各教学单位支付。

三、教材选用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学院(部)是教材选用工作的责任主体。选用教材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确保教材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等方面有问题,或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类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选用境外教材须严把政治关、学术关和适用关,重点审核价值取向,对境外教材选用的其他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境外教材选用的管理规定执行。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对已出版马工程教材的课程,必须按照要求统一选用。(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见附件1)
(三)适宜教学。符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有利于课堂教学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合理规范。理论课程(必修课)要有教材,理论课(选修课、博约通识课)、实践教学课程要有教材或讲义,不得使用PPT、不成体系的自编资料等代替教材或讲义进行教学。对相同专业的相同课程,必须选用统一的教材;对不同专业的相同课程,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选用教材,原则上也应选用统一的教材。
(五)注重传承。教学过程中教材选用应注重延续性和传承性,教师不能随意更换教材。确因教学需要更换教材时,应进行教材变更申报,需经学院(部)审批,报教务处(课程中心)备案后方可更换。
(六)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四、教材征订工作质量监控
(一)各教学单位务必避免错订、漏订和重复订购;
(二)因主观原因造成教材征订工作延误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构成教学事故者,对责任人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学校在教学检查和教学督导等工作中,如发现私自向学生推销、发放自编教材和教辅用书的,私自发书者除退还学生书费外,还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五、教材征订公示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师大教〔2023〕5号)文件要求,各教学单位教材工作组对教材选用结果进行审核,形成教学单位教材使用计划。教材使用计划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六、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1月19日18:00前,将公示后的教材征订材料(签字盖章)报送至文渊楼209室,包含以下材料:
(一)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单位教材征订单(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后加盖学院公章)
(二)《学院(部)本科教材选用审核意见》
联系人:连亚锋 电话:0373-3329308
附件:1.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2025年12月)
教务处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