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校2026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制定公布自主选择专业实施细则
时间:1月30日-3月8日
各学院(部)成立由院(部)长任组长的学院(部)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自主选择专业的具体实施。同时,成立学院(部)自主选择专业考核小组,负责自主选择专业考核工作。
学院(部)根据招生计划、师资力量、教学资源和就业率等情况,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额(按专业招生培养的专业,接收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本专业当前年级学生人数的10%;按大类招生培养的专业,接收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本专业上一年级学生人数的10%),制定本单位自主选择专业实施细则。学院(部)内设置有属同专业大类不同专业的,实施细则要包括专业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和跨专业大类自主选择专业两种类别内容。实施细则要明确转入条件、是否降级学习、转入要求、具体考核办法(可为“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等。
3月4日12:00前,各学院(部)将本单位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自主选择专业考核小组名单、自主选择专业实施细则(须含接收计划表,参照附件2)等材料(组长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邮箱sdxj201@163.com。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3月9日前各学院(部)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自主选择专业实施细则。
二、学生申请
时间:3月9日-3月12日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条件,且有自主选择专业意愿的学生,请按照学院(部)公布的自主选择专业实施细则和《河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同学院专业大类内用)》(附件4)、《河南师范大学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跨专业大类用)》(附件5),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表统一交学生本人所在学院(部)。每位申请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申请自主选择专业前,学生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熟悉拟转入学院(部)的考核办法及接收计划,经与家长沟通,慎重理性提出自主选择专业申请。学院(部)对申请转出的学生不设成绩、学分、绩点和人数限制。
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表者视为无自主选择专业需求。
三、学院(部)审核公示
时间:3月13日-3月20日
学院(部)对所有申请转出学生进行条件初审,审核学生是否满足申请条件,尤其是要审核学生是否存在《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不得自主选择专业的9项情况(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师〔2023〕299号)文件精神,公费师范生经定向县(市)同意后,可申请在公费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选择),并对申请专业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申请并通过专业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考核的学生名单和申请跨大类自主选择专业学生名单,经学院(部)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组长在学生申请表、《拟同意专业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汇总表》(附件6,分年级汇总)、《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跨专业大类用)》(附件7,分年级汇总)上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于3月20日18:00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同时报送公示材料(公示网页截图,签字盖章)。
四、教务处审核
时间:3月20日-3月25日
教务处对各学院(部)所报拟同意专业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学生名单、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名单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对专业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学生作学籍异动,对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分类汇总,转交学生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部),由转入学院(部)进行考核。教务处完成学籍异动后,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放弃本次自主选择专业。
五、转入学院(部)考核及公示
时间:3月25日-3月31日
转入学院(部)将所有申请转入的学生按照报教务处备案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经学院(部)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排序、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组长在学生申请表、《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跨专业大类用)》(附件8,分年级汇总)上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于3月31日12:00前统一报教务处,同时报送公示材料(公示网页截图,签字盖章)。转入学院(部)应通知提出申请学生按时参加考核,未按拟转入学院(部)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不再另行安排考核。
六、学校审核公示
时间:4月1日-4月9日
教务处对经转出、转入学院(部)同意自主选择专业的学生申请进行审核,报学校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并进行公示。转出或转入学院(部)、教务处、学校领导小组任一环节审核(考核)未通过者,不得再次申请或调剂。一经公示,结果不再变更。
七、办理转专业手续
时间:4月10日-4月15日
公示结束后办理转专业手续并进行学籍异动。学生凭教务处出具的自主选择专业通知单到各单位办理相应手续;教务处完成学籍异动后,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放弃本次自主选择专业。
请各学院(部)及时将自主选择专业的流程及时间通知学生,掌握好时间节点,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2026年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在本次自主选择专业工作进行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自主选择专业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材料提交方式
(一)纸质材料送至文渊楼201室学籍管理科。
(二)所有纸质材料(申请表除外)对应的材料电子版,按内容规范命名(示例:学院+附件材料名称),发送至邮箱sdxj201@163.com。
教务处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