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申报参加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4-07-07浏览次数:1999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4〕29号)精神,定于2014年10月下旬在西安交通大学举办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现将我校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参加创新创业年会的学生须为经我校评审、教育部备案批准的2010—2014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与学生,其中2014年项目暂以我校初评结果为准。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

此次创新创业年会申报内容包括学术论文和项目展板两种,分别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学术论文

以项目组为单位申报,要求提交的论文项目组学生为第一作者已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且标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推荐时需提交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发表论文复印件(一式二份)请目录上对本篇论文予以标记。同时提交论文原件(验收后及时返还)及电子版。

2、参展项目

以项目组为单位申报,需提交项目成果展示展板小样一个(word文档格式,一式二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名为“学院名称+项目主持人姓名+展板”。项目成果如有研制的实物可同时提交,每块展板展示1个项目(展板内容见附件)

提交时间:

请各学院务必在2014年7月9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文科楼教务处206室(同一个学院的申报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名为“学院名称+第七届创新创业年会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事项

1、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论文或项目,其指导教师予下年度可直接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项。

2、学术论文和项目成果展示展板内容必须与作者所承担的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致。

3、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是检阅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重要机遇,是锻炼、提高大学生学术交流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大学生莫大的荣耀和扩大我校社会影响、提升学校声誉的重要窗口,因此,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和项目参与学生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秦豫皖 联系电话:3326192

项目成果展示展板内容要求.doc

教务处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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