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2012级本科培养方案,2016届本科生将于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进入毕业实习阶段,针对前期实习工作专项检查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保证实习工作秩序和教学质量,现就2016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实习前期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非师范专业实习大纲
毕业实习教学工作要在学院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严格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分专业制定和完善毕业实习大纲,明确实习目标和要求,科学制定毕业实习内容和日程安排(师范专业的集中教育实习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格式参考《河南师范大学xx专业实习生专业实习大纲模板》(附件1)。
二、编制《非师范专业实习手册》
设有非师范专业的学院分需专业编制《××专业实习手册》,以天为单位按实习总时间编印(实习生人手一册,并作为实习成绩评定的主要依据之一),包括校内外阶段,具体内容包括:《××专业实习安排日程表》、《××专业实习大纲》、《实习日志》、学生纪律和安全管理等。明确实习任务,严格实习管理,规范实习过程,确保实习质量。(《河南师范大学专业实习手册体例格式》参见附件2)
三、建立充足的校外实习基地
校外实习采取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为辅的形式进行;实习基地建设和使用也分两种方式建立,由学院集中联系、签订协议为主,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基地必须经学院审核后方可使用。所有实习基地必须以能满足实习大纲规定的实习目标和实习内容为基本原则。
1.各学院实习基地建设要与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以实习计划和大纲的要求为依据,选择能满足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等方面要求的实习单位,根据各专业人数每15-20人建立一个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使学生得到实际锻炼,切实提高实践能力与综合能力。
2.学生自主选择的实习单位,必须上报至学院,经学院考察认证确立,报教务处复审同意后,可纳入本学院实习基地建设单位且由学院统一分配实习生不少于5人。除新疆籍毕业实习生之外其他实习生不得进行单人分散实习。
3.在符合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经协商可由学院与基地所在单位签署明确双方有关合作内容、权益和职责的合作协议书。
4.学院与校外实习教学基地共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校外实习教学基地可挂“河南师范大学××××基地”标牌,具体名称由学院与基地共建单位确定。
四、其他要求
1.《河南师范大学xx专业实习生专业实习大纲》请于6月25日上午10:00前提交纸质版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刘亚玲OA或飞信)。
2.各学院安排2016届毕业生将《河南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生校外专业实习基地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纸质版于2015年6月25日前提交至教学处206。(电子版发送至刘亚玲飞信或OA)。
3.各学院编制的《河南师范大学××学院××专业实习手册》务必于2015年9月1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自2016届毕业生起,将实行远程网络管理。为确保该平台能正常投入使用,实习工作能够如期正常开展,在实习工作前必须将实习生、实习基地、指导教师、实习大纲、实习安排日程表等基础数据录入实习管理平台。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按照本通知完成各项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的,将影响本学院乃至全校的实习工作,请认真履行职责(2015年6月1日教学院长会议上已经作了安排)。
附件:
1.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xx专业实习生专业实习大纲模板.docx
2. 附件2.《河南师范大学专业实习手册体例格式》.docx
3. 附件3:河南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生校外专业实习基地基本信息表.docx
联系人:刘亚玲 电话:3326159
教务处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