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16届毕业生第三阶段专业实习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6-01-15浏览次数:1041

 

各有关学院:

根据我校实习工作整体安排,2016届应用型方向毕业生第一、二阶段专业实习已基本结束,要求全体在外实习生于115日返校,进行下一阶段的实习任务,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对前两个阶段的汇报交流总结

根据《2016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实习日程表》安排,11822日将在校内开展为期1周的交流总结,直至本学期结束,期间不得私自离校。本周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实习生实习工作汇报;

2、学生撰写阶段性实习报告;

3、做好毕业设计选题;

4、召开本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生座谈会。

二、专业实习Ⅲ时间安排

    此阶段的专业实习安排在2016229日至325日期间进行,各学院根据具体专业情况安排学生进行校内或校外实习,安排校外实习的学生须于3周后(319-20日)返校,在校内参加第4周的集中汇报交流。

     三、各学院需提交材料

1请各学院根据校内实施、校外实施分别填写《河南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生第三阶段专业实习日程表见附件1、附件2);

2填写2016届毕业生第三阶段专业实习分组名单》(见附件3),并对校外实习学生进行汇总,填写《河南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生第三阶段校外专业实习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要求15/组的标准分为若干专业实习小组,每组安排一位指导教师)。

以上材料填写完成后务必于2016123日前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附电子文档)备案,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实习安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学生实习结束后需向学院提交材料

      1、提交《河南师范大学2016届本科生专业实习鉴定表》

    说明:第三阶段实习单位和第二阶段实习单位相同者,只需提交一份鉴定表,第三阶段实习单位和第二阶段实习单位不同者,需分别提交第二阶段鉴定表和第三阶段鉴定表各一份,所有鉴定表必须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2、提交《河南师范大学2016届学生实习(见习)总结表》

说明:此总结表在第三阶段专业实习结束后只需提交一份。

   3、提交《实习手册》 ,并提交不少于10张不同实习时间、不同实习场景的实习工作照片。

五、实习成绩认定

实习生的实习成绩分三个阶段分别认定,即实习Ⅰ成绩、实习Ⅱ成绩、实习Ⅲ成绩。其中,实习Ⅰ、Ⅲ成绩由校内指导教师结合实习生本阶段的实习鉴定表和校内实习工作汇报总结情况给出综合评定成绩,并将此两个阶段的实习成绩分别填写至《河南师范大学     届本科生第阶段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河南师范大学     届本科生第阶段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实习Ⅱ成绩根据校外实习单位的鉴定成绩如实认定即可。

     六、实习纪律

     请各学院认真学习《关于认真做好毕业生实习期间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http://www.htu.edu.cn/s/54/t/1622/14/8b/info70795.htm),落实相关要求。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生第三阶段专业实习日程表 (校外实施)

      2、河南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生第三阶段专业实习日程表(校内实施)

      32016届毕业生第三阶段专业实习分组名单

      4、河南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生第三阶段校外专业实习名单汇总表

      附件下载:附件1-4.docx

         

      联系人:刘炳辉      联系电话:3326192

            教务处

                                                201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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