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精神,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劳动教育课程实施方案(修订)》(师大教〔2025〕2号)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劳动教育课程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劳动教育理论课程
课程名称:劳动教育
课程编号[平台编号]:10001490[XS000100200]
适用对象:2025级新生
时间安排:8月25日至9月8日
(一)2025级新生课程安排
2025级新生劳动教育理论课程采用线上教学方式,依托“学习通”平台开展。课程已于2025年8月25日开放,各教学单位需完成以下工作:
1.教务系统课程设置:各学院(部)须于9月1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劳动教育理论课程的合班设置,每学院(部)设置1个教学班。课程负责人为2025级学生辅导员。
2.学习管理与督促:2025级学生辅导员负责督促本院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课程的视频观看、章节测验和期末考试三个环节的学习任务。
3.成绩录入:课程结束后,学生辅导员须在期末成绩录入期间,将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4.教学课时:劳动教育理论课程计9个学时,可用于教师职称评审和年终绩效考核。
(二)重修补修安排
教务处将于2025年10月8日至12日,统一统计2022级、2023级和2024级需重修或补修《劳动教育》理论课程的学生信息,并同步导入教务系统及“学习通”平台。
二、劳动教育实践课程
课程名称:劳动实践
课程编号[平台编号]:10001490[HQ000100200]
适用对象:2024级
时间安排:第三周(2025年9月15日)至第十九周(2026年1月9日)
(一)2024级劳动实践安排
2024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课程由教务处、校团委、后勤管理处等相关单位统筹组织实施,各学院(部)按计划轮流开展,组织学生在秋季学期开展为期2.5天的劳动实践(春季、秋季学期各2.5天,合计5天)。
1.活动负责人
各学院(部)须指定1名工作人员(一般为2024级辅导员)作为2024级劳动实践的专项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劳动实践的组织协调工作。请于2025年9月1日前通过下方收集表填写负责人信息,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工作联络群。
2.时间安排
教务处已根据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校历及各学院(部)学生人数,初步拟定劳动实践时间安排表。部分专业劳动实践安排在多个时间段,请相关学院(部)优化人数安排,尽量保证同一行政班级的学生在同一时间段内参加劳动实践。请各学院(部)于9月1日前优化后的人数安排在微信群中反馈。
3.停课安排
若参加劳动实践的学生与其他未参与实践班级的学生合班上课,相关学生可继续上课,劳动实践活动安排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学院劳动实践负责人须提前两周向教务处和后勤管理处提交说明及学生名单。
(二)2022级、2023级劳动实践学分认定
2022级、2023级学生劳动教育课程学分,根据学生劳动教育理论课程、课程劳育、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校园劳动、志愿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学习或参与情况,在第七学期给予认定。
三、专业服务类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请
为深化产教融合,拓展实践育人平台,现同步启动“专业服务”类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申报工作。申报单位须提交《专业服务类劳动教育实践课程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劳动实践内容设计(须满足36学时要求)、指导师资配备、面向专业、可承载学生人数、安全保障措施等。
方案须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备案通过的基地可正式接纳学生开展劳动实践,参与该“专业服务”模块实践的学生,无须再参加其他模块的劳动实践活动。
教务处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