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0-07-04 09:37:56    浏览次数:1369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要求,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和生物学学科专业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稳妥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把它作为是否录取的关键因素。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院(部)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一)生命科学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余国营

       副组长:杨献光

       成  员:陈广文、陈晓虹、梁卫红、Naftali Kaminski、王文晟、柴继杰、杨清香、王建华、常重杰、高武军、段红英

      (二)生命科学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工作学科考核小组名单

       组  长:余国营

       成  员:陈广文、陈晓虹、梁卫红、Naftali Kaminski、王文晟、柴继杰、杨清香、王建华、常重杰、高武军、段红英

       秘  书:杨献光 王瑞飞

       三、考核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各类招生简章,于考核前由研究生院会同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考核。

      (二)招生计划与考核形式

       我校采取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招生方式,2020年生命科学学院博士招生计划数为13人,报名人数为40人,其中1人申请硕博连读考核方式,39人为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初试采用远程笔试方式进行,拟定于7月5日全天,采用“超星智慧考试系统”为考试平台、腾讯会议系统为监考平台,学院通过平台组织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在线笔试;普通招考复试拟定于7月11、12日,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由学院组织,具体复试时间、使用平台、复试要求另行规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三)考核机制及要求

       采用远程网络形式组织初试时,学院按要求组织命题人员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规范工作纪律,保守秘密。

       采用远程网络形式组织面试时,学院严格组织程序,规范管理招生考试过程,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考核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考核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考核小组成员面试期间应严格遵守纪律,规范个人行为举止,并做好整个过程音视频留存备查。

       四、考核内容

      (一)普通招考

       1.初试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上午进行外国语考试,时间2小时;下午行两门专业课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均为100分。

       2.复试

       学校根据理科、文科、专业学位三种类别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外国语成绩按1:3的比例划定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学院在此基础上确定专业复试线,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名单,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学术水平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a.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50%;

        b.英语听说能力,占10%;

        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20%;

        d.科研潜质,占10%;

        e.综合素质,占1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按照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校内不同专业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

        3.录取为全日制的博士生须在学制内全脱产学习。

        4.初试为复试资格考试,即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各学院(部)各专业的复试线取得复试资格,录取以复试成绩为依据。

       (二)录取步骤

        拟录取考生经本单位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同时将公示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汇总后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三)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一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

       (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相应的体检安排由校医院决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核复查

        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下一年不得报考。

        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考核纪律

       (一)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照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核。考核前,各学院组织考生进行身份确认,严禁替考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二)考试环境要求

 网络通畅、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普通招考初试考生需准备2台带摄像头的手机用于参加远程笔试,具体准备请参见学校网站发布的“考生须知”。复试具体准备请参见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三)考核内容保密

        严禁考生在远程考试期间对考核过程进行摄录,严禁考生将考核相关内容发到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发现按考试违纪处理,学校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组织考务培训

        学院考核前组织考务培训,对所有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加强网上考试监考和远程面试技巧及心理培训,强调纪律,规范流程,严把考核标准,以防考生对远程考试公平性产生质疑。

       (五)严格回避制度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考试的教师,不得参加招生考试工作。

        七、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学院提前对参加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排查。按要求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做好入校登记。

        研究生院负责准备现场各类防疫物资,负责协调工作人员提前对场地进行消毒、通风。

        考务人员凭证错时错峰经体温检测入场,按要求佩戴口罩分散就坐。

        发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向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对与处理工作。

        八、应急准备

        1.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网络要求同时具备WIFI和4G/5G移动数据两种网络连接方式,要求同时开启,并确保考试过程中设备电量充足。

        2.由学院负责通知考生进行测试场模拟演练,以测试软硬件设备及网络,同时熟悉考试流程及要求。考生无故失联或者不参加考前模拟演练等环节,导致正式考试期间因设备、网络及操作出现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学校统一安排备用场所及技术保障人员,确保网上考试期间校方的网络、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4.学院在选定参与考核的教师人选时,要考虑疫情的特殊性,要有备选教师。

        九、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本学院考核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督查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考核现场及各个网上考场的视频巡视工作,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督查与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考核小组进行复议,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复议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国家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2.本办法由河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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