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课堂教学规范化管理,把好上课第一关,促进新入职教师牢固树立“上好课”的第一责任意识,保障课堂教学质量,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新入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师大教〔2021〕15号)(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堂教学集中督导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拟于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首次上课的新入职教师。
二、考核安排
时间:11月初(拟定)
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
形式:按学科分组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集中督导考核分书面考核和现场考核。
1.书面考核内容:拟讲授课程的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全部教案、全部PPT。
2.现场考核内容:20分钟模拟授课。从教学日历中随机抽取拟授课课程中的一节,讲课内容为其中一个完整知识点的教学,讲课过程应体现完整的教学环节,要求讲解、板书、PPT与现代教育教学技术等相互结合。考核标准详见《河南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集中督导考核指标》(附件2)。
四、材料提交及要求
1.提交材料包括: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堂教学集中督导考核申报汇总表(附件3)、拟讲授课程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全部教案、全部PPT。
2.上述材料电子版以文件夹形式提交,总文件夹以学院名称命名,每位教师的材料单独建子文件夹存放,以“单位+教师姓名+工号”命名;教学日历、教学大纲纸质版一式5份,申报汇总表、全部教案纸质版一式1份。
3.请各学院(部)指导相关教师按照考核要求做好各项材料及模拟授课准备,并对所有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于10月30日上午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电子版上传链接:https://file.htu.edu.cn/u/d/c96e047d1ff84a8d9ccb/(上传时选择“上传目录”即可直接上传文件夹,无需压缩文件),纸质版交至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文渊楼214室)。
五、考核结果认定
授课考核结果分三个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方可承担授课任务;考核基本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一轮督导考核;第二次考核仍为基本合格者,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报人力资源部调离教学岗位。
六、工作要求
1.从本学期起学校将本科课堂教学集中督导考核工作纳入教学质量保障常项工作,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重点对下一学期拟首次担任授课任务的教师进行考核。拟参加集中督导考核的教师须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完成教学培训、课程助课且助课考核合格。
2.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实施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提前为新入职教师指派一名指导教师,做好助课工作(含协助主讲教师完成课程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课程考核、试卷评阅等,完成试讲、试教授课准备等)的组织及助课考核。
联系人:刘炳辉 电话:3326602
附件:
1.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新入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3.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堂教学集中督导考核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