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党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 2018-09-28     浏览次数:255


为加强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开展,保障学院师生党员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

2、公开的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的结果客观公正;

3、公开应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不搞形式主义;

4、公开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应与学院实际情况、与师生群众的要求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

1、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

2、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3、增强广大师生党员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师生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主要包括:由学院党组织讨论决定的发展计划、“三重一大”等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的酝酿、拟定、出台;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

2、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情况,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纠问题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作风建设情况。

3、党组织抓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公示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

4、根据实际情况或师生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四、公开的形式、时间

1、公开的形式: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须向全学院公开的,可通过学院党务公开栏公开

2、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对师生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师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

                                 数学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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