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者:谢怀志发布时间:2021-06-01浏览次数:208

校内各单位:

现将2020年度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2011日至20201231日,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以2020年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公开期刊上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文章,人民网、新华网、“学习强国”平台、光明网、大河网、映象网等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刊发的理论文章,地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的理论文章,县级(含县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获2020年度新乡市社科联调研课题结项一等奖以上的成果。

2.我校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有关哲学社会科学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我校与市外人员合作的成果,由我校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可参评。

3.参评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调研报告、社科重点调研课题等。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论文需报全文的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4.参评成果署名:著作类成果每项最多可署名7人,必须是主编、副主编及前言或者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期刊、报纸、调研报告类成果每项最多可署名5人,须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

已获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已获其他市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参评;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未正式发表的社科规划项目成果不参评;作者个人汇编以往公开发表文章出版的著作,按论文集对待,不能参评。

二、参评成果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着力提升社科研究原创能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不断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2.申报成果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体现主体性、原创性、前沿性,兼具专业性和可读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意义重大;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我省、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见,特别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翻译论著不仅要看其译文质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被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要有采用机关的证明文件(盖章),或市厅级领导2020年批示,并具体说明采用后发挥的实际作用及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三、奖项设置、评奖标准及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重大创新,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提出了新的重要观点或结论;对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较大推动作用;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较大贡献,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对某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提出了新观点或新结论;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推动作用;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选题和内容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或提出新的观点;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一定推动作用;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奖励办法

对获奖成果颁发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

四、申报要求

1.每位作者只能申报1项;集体项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及署名排序,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申报时请提供第一作者同意的书面证明)。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以其他主编或者副主编申报的,必须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的书面证明。除第一作者外,须在“主要参加者”栏中按顺序填写其他作者(须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

2.每项申报成果须单独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张贴个人申报表。档案袋内需提供:

1)著作、调研报告、期刊发表的文章原件1份(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还需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的书面证明,成果原件不退还);

2)个人申报表12份,见附件1

3)其他证明材料(采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4)单位汇总简表及其电子文档各1份,见附件2(各单位相关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hsdskc@126.com)。(注:附件1中所在单位意见由社科处统一审核、加盖学校公章;附件2中申报单位填写所在单位名称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请各单位在202161517:00将材料报送至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致远楼504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20年度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

 附件2:2020年度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联系人:陶      

电 话:3328863

 

                                       社会科学处

                          2021年6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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